第二天的铁路谈判,达成一个共识:安阳享有百年铁路权的事情,没有丝毫让步。
第三天的铁路谈判,达成第二个共识:铁路象征性纳税千分之一。
一直过了七天时间,铁路的谈判才终于结束。最终协议是:
安阳全资建设铁路,完全拥有铁路100年所有权,并象征性纳税千分之一;百年后,交给晋国,但安阳依旧享有50的利润,依旧是百年时间。
安阳一共在晋国建设三条铁路:一条是安阳、过南阳郡、经过晋国首都、到陈国;一条是从海边走。还有一条铁路贯通晋国东西。三条铁路贯穿安阳的17个租借和两个港口。
晋国保证所有铁路畅通、不受任何损坏。安阳则保证这些铁路会为晋国军事服务。
如果未来百年内,晋国需要安阳帮忙建设铁路,那么铁路建设将延续上述条款;除非晋国能全资负责铁路建设。
铁路谈判完毕,就是通商计划的谈判。通商计划本身没有什么,但安阳要求“所有安阳的商人,在晋国不得受到任何刁难,并享有最优商业待遇。”
所谓的最优商业待遇,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地区有一支商队获得某种特权,那么安阳所有的、在晋国的商队、商人都自动获得这项特权,而且是整个晋国范围内。
这一点,安阳的商人们欢欣鼓舞,他们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安阳竟然还能提出这样的条件,这完全就是为商人们铺路啊。
最终经过争吵,晋国不得不接受这个条件;但有一点:安阳的商人必须遵守法律;以晋国现在的法律为准。
但随后就谈论到一个问题:安阳的人,在晋国犯罪后,需要安阳法官陪同审问;最终判决时,必须参考安阳法律。安阳的理由很充分——你晋国的法律太烂了。
这一条,安阳完全掌握了主动权,晋国代表竟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法律这一项,晋国完败安阳。
连续这两个条件谈判后,安阳商人们颇有些“弹冠相庆”的味道,接连几天晚上,安阳街头都能看到商业活动——什么半价啦、什么打折啦,甚至免费赠送的都有。
接下来就是税收、采矿、航空、大使馆等的谈判,这些困难相对较小。
最后,重头戏来了——战争法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