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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的时候,嫦娥回去睡觉了。

秦寿看着眼前满地的骨头,感叹道:“这可别浪费了……”

于是,秦寿收拾起骨头,屁颠屁颠的走进了桂花林深处。

一会之后。

“死兔子,你怎么又来了?!”吴刚光着膀子,衣服当做裤腰带将裤子勒紧了,大裤衩子下面没有鞋子,鞋子挂在了脖子上,手里攥紧了大斧头,怒目而视,颇有一种,你再上前一步我砍死你的架势。

秦寿摊摊手道:“小刚刚,瞧你这点出息。你说你身上,我还有什么可以惦记的东西么?”

吴刚想了想,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鞋子,道:“滚!滚远点!”

秦寿叹了口气道:“哎,真是好心被人当做驴肝肺,罢了,兔爷我自己吃!”

说完,秦寿走到一边,拿出还没吃,但是也没多少肉的几根肋条骨,啃了起来。

一时间,肉香飘了过来,吴刚这不知道多少万年没吃过肉,没沾过油的旱货,那一瞬间只感觉口水决堤了,咽都咽不过来了,赶紧擦擦……

“小刚刚,你看我干啥?你赶紧砍树吧……”秦寿贱嗖嗖的挥舞着手里的肋条骨道。

吴刚几乎没看这死兔子,眼睛就盯着那肋条骨转了……擦了擦口水,努力挤出一丝他认为最友善的笑容,凑过去,嘿嘿笑道:“兔子,你来我这,到底是干啥?”

秦寿摸摸肚皮道:“兔爷我去过天庭了,吃得饱喝的足,哪里还看的上你那双破鞋?我来,当然是念在老邻居的份上,给你送大餐来了。结果,哎……罢了,兔爷我自己吃吧。”

说完,肋骨塞嘴里,咔吧咔吧的连同骨头一起嚼吧嚼吧吃了。

“哎哎哎……兔子,你慢点吃……慢点……草,你他妈慢点!”吴刚眼看着一根偌大的肋条股就被这兔子吃萝卜似的快吃完了,直接一斧头劈在了秦寿的面前,扯着嗓子叫道。

秦寿的动作瞬间定格,斜着眼睛看着吴刚,问道:“你干啥?兔爷我吃肉的时候,不喜欢吃杂食,这斧头先放着,回头再吃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