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宋国新官制

大宋世祖 破贼校尉 1186 字 2022-11-07

“政事归三省,兵事在枢密院,还跟以前一样。只是三省中,崇尚书,压中书,平门下。”

“嗯,确实如此。只是宋国官家如此做,有什么深意?”

屋里一片寂静,两人都在冥思苦想。

“萧刺史,属下发现,宋国官家给三省定的职责各不相同。”

“如何个不同?”

“中书省,宋国官家定的是制定诰命律法;门下省,定的是监督律法执行,以及依法裁判;尚书省,总理国政,位高权重,却是需要依照中书省的律法来办事,接受门下省的监督。”

“所以属下琢磨,是不是可以认为,中书省制定治国的规矩,尚书省按照规矩治理国政,门下省则监督这些规矩有没有被很好地执行。”

听耶律大石说到这里,萧僧哥豁然开朗,前面的一些疑惑瞬间被解开。

“刺史,属下突然想到前些日子,在《半月杂谈》里,看到一篇文章,提到一句话。”

“什么话?”

“法无允许,官禁止;法无禁止,民可行。”

“什么意思?”萧僧哥一时没想不明白。

“文章里有简单地解释,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萧僧哥有点迷糊,“这是谁说的话?听着耳熟。”

“刺史,是先贤《孟子》的话。”

萧僧哥了然地点点头。虽然他也熟读宋国书籍,但是没有立志去应试考牙林(翰林),所以这些经义不熟。

“大石,你继续。”

“是刺史。按照《半月杂谈》那篇文章所言,官府治理国政,为天子授权,必须当遵法度行事。天子以律法诰令为授权界限,官府照此遵循。无律法诰令,即无授权,官府不可逾制擅行。”

“至于百姓,老子有曰‘我无为而民自化’。《吕氏春秋》有言,‘无智,故能使众智也。故能使众能也。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所以当任其自处,平时以道德加以约束,底限者以律法禁不法之事。即律法没有禁止的事,都非不法事,百姓们都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