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迅速就排除了“用装置杀人”的设想;而“杀人者把这三个人扔进了巨型破壁机打成卤再洒到走廊里”这种荒谬的假设,他自然也是不会考虑的……
综上所述,剩下他能想到的、把人弄成这样的手段,无疑就是“异能”了。
“呼……”稍稍调整了一下呼吸后,车戊辰干脆把枪从口袋里拿了出来,平举在身前,走入了正门。
他一边警觉地朝前推进,一边思考道:“三人颈部的断层都非常平整,凶手显然是故意把头留下的,但……为什么呢?”
念及此处,一股寒意忽在他的心中升腾而起。
因为,瞬间浮现在他脑海的,是以下几种可能:
其一,凶手是想让首个来到现场的人立刻明白地上这些都是死人,而不是打翻的酱汤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其二,凶手可能是想让警方更方便地识别死者的身份,才留下了头部;结合上一条,说明凶手不但不惧警方的介入,甚至还有着与警方博弈的倾向。
其三,还有可能……凶手打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这件案子迟早会有“知晓能力者存在的人”介入,所以他就用这种方式,直接告诉那些像车戊辰这样的调查者——犯案的是一个使用能力的老手。
第二章 威胁
11月21日,15点10分,临沂,阳光青少年行为矫正中心。
在一段长达二十分钟的“初步治疗”过后,子临“痛哭流涕”地告别了自己的“父母”,然后就被两条壮汉架着、扔进了一个大概是禁闭室的单间里。
这个房间里空空如也,除了角落的蹲便器和一卷放在地上的卷筒纸外,连个灯泡都没有,也没有对外窗户;屋里唯一的光源,是位于门上方的一个小窗口,透过那窗口的铁栅栏,可以看到些许走廊里的灯光。
子临在这个单间里被监禁了数个小时,无人问津;他毫无疑问已错过了晚饭,有没有错过夜宵就不好说了。
总之,直到当天夜里,门外走廊的灯光自动调到“夜光模式”时,一名酒足饭饱、还带着几分酒气的“舍监”才打开了这房间的门。
那是个身形魁梧的男人,穿着印有这个中心名称的白色制服;他没有敲门或出声打招呼,便自顾自地用指纹打开了电子门,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