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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景和沉吟了几秒,说:“非得定位的话,我应该算是非典型网红?不接广告不开淘宝店,开了个卖糖的店,结果粉丝还不知道地址。”

我点头:“嗯。”我想起她那家糖果店,“而且就算去了那家店估计还偶遇不到你,你的办公室……”

我的话没继续下去,我知道她懂。

“我的初心很简单,就是发照片而已,以前我太拘束着我自己了,鲜少有发照片的时候,后来觉得还是开心点好。”她把她的手机主页给我看,“我也没想到就发发照片,会有这么多人喜欢。”

我由衷的夸赞道:“很好看。”

“是吗?”她扬了扬唇角,“我也这样认为。”

“”

事情的发展超出了我的预期,我现在跟施景和是朋友,但给我的感觉很奇怪。

明明,我是要攻略她的不是吗?可现在已经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这让我还怎么前进?

熟人根本不好作案,我要怎样才能把自己转换成追求者的身份呢?

到了家的时候,我也还在想着这个问题,但可能我真的追求人的经验不足,我还没有得到答案。

我是自己坐动车回来的,施景和说她大概还要在柳城待一周的样子,她才会回云城,给我发消息让我注意安全。

最后,她说她不会误会我喝酒是因为余默,因为她认为我没有喜欢过余默。

喜欢都没有过的感情,谈何难忘呢?谈何伤心呢?

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