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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分了这一套房子,你们都眼红,有本事,你们自己给厂里争取利益盖房子啊,不用说这一套了,整个这一片,都是老子的功劳!

刘建丽蛊惑大家来这里闹事,最主要的一条,就是秦振华太年轻了,凭什么他这样一个年轻人就能分房子,前面还有那么多老资历呢,大家在工厂里,原本都是要论资排辈的!

你年纪轻轻的,就追求享受吗?

但是现在,秦振华在上面这么一说,下面的人,大部分就跟着点头了,因为秦振华说的确实没错!

如果不是秦振华,那一机厂的这批楼房,根本就盖不起来,你们在这里闹,看着人家眼红,你们自己倒是露一手出来,让大家伙看看啊!

既然没这个本事,那就别逼逼!

这话一出,在场围观的很多人,就都表示赞同了。

其实,哪怕是在内部,也是有这样的看法的,秦振华太年轻了,拿这样一套房子,下面人,会说闲话吗?

秦振华现在在这里,就是要把话说的光明正大,谁有资格,谁没资格?如果连给厂子立了这么大功劳的人,都害怕吐沫星子的威力而不要,那以后,其他的人呢?

以前就有一个故事,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在那个时代,各国都是最看重人口的,鲁国这种做法,那也是为了增加人口数量。

而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但是后来,出了一个人,孔子的弟子子贡,这位大贤同时也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奖励,反正我有钱,就当做是做好事了,这笔钱就不拿了,还给国家节省了开支呢。

这个消息,传到了孔子的耳朵里,被孔子大骂了一顿,子贡这样的做法,看起来是品德高尚,实际上,是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的这条法律,是在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侧隐之心,这是义,同时要让他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就需要有利。

这样,既完成一件善举,又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