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枫沉默不语。
原随云的表情瞬间就变得高深莫测起来,他左手轻轻转动着套在右手大拇指上的玉扳指,这扳指包浆圆润,显然常年被它的主人把玩,此时他猛地将它摘下捏在手里,半晌,有轻轻的粉末从他的指间悄悄溜走。
第104章 数风流少年(二十六)
原随云并不是生下来就天生眼盲,三岁以前他同正常孩童并无任何的区别,而三岁时的一场高烧带走他的光明,他也从此变得沉静聪慧起来。
兴许是他自幼聪慧,旁人不记得三岁前的记忆,他却一直都记得,记得红花绿叶,记得草木虫鱼,这些常人睁眼便能瞧见的东西,皆是他梦中的求而不得。明明该是早就忘却的东西,他硬生生记了二十余年,那些孩童时的顽劣,皆成为他人生中最美好的记忆。
诸如美酒窖藏时间越长越香醇,记忆里的美好时间越长只会更美好,多少世人庸庸碌碌无为一生,凭何他们拥有他求得不得的东西!
佛家有云,善恶一线,莫不如是。
午夜,原随云在海水的涛声中醒来,他像常人一般睁开眼睛,随后看到的是一片黑暗。黑暗,像是巨兽一般萦绕在他身边二十余年,原随云早已与它融为一体,因为梦魇他身上的衣衫都微微汗津津的,丁枫在外听到声响,立刻轻轻敲了敲门,道:“少主人,可有事?”
原随云的起居并不喜欢假手于人,他有自己的自尊和风骨,要知道一个瞎子要将自打理成翩翩公子其实是一件极困难的事情,但他做到了,甚至美名远播。
许久,从内间传出声音:“人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