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义,赤子之心,如是也。

“便随本官去见见这位周勤吧。”

包拯生得脸黑如炭,什么都不用做板着张脸就足够唬人了,谭昭原先以为是后世杜撰,谁知道……真的这么黑,非洲移民了解一下?

隔着一层纱布,谭昭默默腹诽,却并不印象他打招呼:“晚生周勤,拜见包大人。”

当初金銮殿会试,包拯自然也在现场,只那时士子人多,他又无意结交门生,自然也没太关注金科状元。只他与王丞相交好,后来倒是见过几回状元郎,只记得状元郎生得俊秀,逢人都带着三分笑意。

但与眼前这后生一比……这般风华,他不该没有印象啊!如此气度,万人中都绝无仅有,这样的人出现在开封都无人认得,轻易就被人替代了?

这比说书还扯吧,包拯开始理解展昭的怀疑了,只怀疑归怀疑,他还没到以貌取人的地步:“不必多礼,是你要状告当朝状元郎?”

状告?谭昭想了想,据实已告:“晚生遭此劫难,落得一身伤,如今已双目不能视物,曾经过往记忆……亦是难以想起,若大人需晚生当堂对峙,晚生恐怕不行。”

竟是如此?包拯道:“那你可有同乡亲人替你作证?”

这就是周勤的另一个苦逼之处了:“应是没有,白兄查证晚生已无亲人在世,同窗倒是有,只……”

他话没说完,包拯已明白了,既是到现在周状元还当得好好的,那就说同窗作证并不可靠,若要力挽狂澜,非要铁证如山不可。否则错认状元致使真假状元这种事,绝对是朝廷的一大丑闻。

“那你打算如何?”

谭昭一路都在想这个问题,原身已经死了,他虽是不情不愿地占了人身份,可人死得这般惨,总归是要替人报个仇的。只他不能杀人,那么……“请包大人替晚生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