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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墨显得很小心,此刻他把实力压低到了只有二十个穴窍,握着手中的朴刀,就像一个初来乍到的傻鸟。

他并不担心遭遇围攻,也不担心找不到尸族强者,因为他在等着尸族来杀他这个初来乍到的“傻鸟”。

与其去找,还不如把自己变成一头羔羊,引那些自以为事的饿狼前来,这便是秦墨的计划。

不出所料,他在战场上像无头苍蝇一样的乱撞,终于引起了异族的注意,这是一队十人的尸族,实力大多数相当于人族开启三十个穴窍强者,最强者更是相当于开启了六十个穴窍,相当于锤石部落的千夫长。

战斗一触即发,但很快这些尸族发现,这名刚才还是“羔羊”的人族,瞬间变成了一头能吞饿狼的猛虎。

不到片刻,这一小队尸族便被斩杀,取了尸核后,秦墨迅速离开了战场,并再次隐藏气息,来到了另外一出。

如此反复,半月之久,秦墨手中积累的尸核,已经上百,其中还有一枚开窍两重境的尸族。

这让秦墨不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念头,尸族怎么会这么弱?完全不像玄关内所传颂的那么凶狠,比起他在黑石山脉内斩杀的尸族,实力可差的太远。

可秦墨却忘记了,黑石山脉内斩杀的尸族,都是被玄黄大界压制了实力,并且他们是突破了玄关的精英。

尤其是那千行,更是尸族永奎星的少族长,实力自然不会弱,况且那时候秦墨的实力尚未达到开窍小圆满。

所以一路来,他才会产生如此轻松的想法。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秦墨隐匿的太好了,他的实力一直压低在二十到三十穴窍左右,又是一个人独行,尸族的狩猎小队遇到了之后,自然会轻敌。

收拾身后鼓鼓的包袱,秦墨准备回玄关再说,这次他收获丰富,对尸族的实力也有了一个了解。

更重要的是,他的朴刀已经四处缺口,根本不能再用,羽箭被反复利用,却也用完了。

可他正准备回城,便感觉身后传来一股可怕的气息。

“嘿嘿,没想到在这战场深处,居然会遇到一个人族傻鸟!”声音有些沙哑,却再熟悉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