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南回是接到左晗的电话之后出门的,左晗说她住的地方灯泡坏了,她不敢去换。
她打来的电话的时候,沈南回正在睡觉,听到她为了这点儿屁大的事儿专程打电话过来,沈南回当场就怒了。
不过怒归怒,他还是起来了。
左晗什么性格她也知道,她天生就是那种什么事儿都不愿意自己做的人。
沈南回起来洗漱完毕,路过买了灯泡,然后带过去,亲自给左晗换上了。
沈南回虽然说是个富家公子,但是并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种。
他十五岁就出国了,在国外的时候一个租房子住,很多事情他都是那个时候学会的。
“我他妈真服了你了。”
换完灯泡,沈南回马上就去卫生间洗手,洗完手之后又开始拿纸巾擦衣服上的灰。
左晗在旁边站着,愣是被他的反应给逗笑了。
“不就是让你帮忙换了个灯泡么,这么大脾气,要不我给你工钱?”
“滚。”沈南回没好气,“坏了一个灯泡,至于你这么着急么?”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完美主义。”左晗耸耸肩膀,“一个灯泡不亮我就觉得难受。”
“一身矫情病。”沈南回还是嫌弃得不行,“我现在终于明白那个老男人为什么要跟你离婚了,破事儿真多。”
沈南回口中的“老男人”,指的是左晗的前夫。
也就是他们两个人关系好了,沈南回才会这么说。
而且,他这么说了,左晗也不会生气。
甚至,还会接着反调侃他几句。
“那你呢?自己不也一身洁癖,你家里那位小姑娘受得了?”左晗双手抱在胸前,笑盈盈地看着他。
沈南回嗤了一声,“她受不了也得受着,谁让她嫁给我。”
左晗听完他的话之后啧了一声:“你这幼稚的脾气还真是跟几年前一模一样。”
正文 春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6
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人,分手之后还是可以当朋友的。
沈南回和左晗明显就是这一类。
当初他确确实实是喜欢过左晗,和左晗在一起的日子也很快乐。
但是人生中不免有些意外,后来分开了,他怪过左晗,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沈南回向来不会因为跟女人分开这种事儿难过。
不过听说左晗离婚的时候,他确实惊讶了一把。
再想想,又觉得也正常。左晗的性格其实跟他挺像的,他们两个人都属于那种比较爱挑刺的。
当然,这一点沈南回是不会承认的。
洗完手,沈南回瞥了左晗一眼,“饿死了,快给我弄点儿吃的。”
“我正好在给Eric弄早饭,金枪鱼蛋黄酱三明治,吃吗?”
沈南回勉强地点了点头,然后还不忘嘲讽她:“你还真是在英国待久了,只会吃三明治。”
左晗:“……”
她会做饭已经不错了。这也就是她一个人带着孩子来了海城,没办法了,才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