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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骄傲自负的富二代,与性情温厚的农民之子,逐渐成为了挚友。

说到这里,不得不感慨一声。

超人似乎总能吸引到有钱人的注意,从莱克斯·卢瑟到布鲁斯·韦恩。

一个是大都会的资本家,另一个是哥谭的人民富豪。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除了富有以外,那就是都和克拉克·肯特关系不一般。

再想到,超人还有个老爸是五角大楼将军的记者女朋友,简直人生赢家模板。

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献祭了一整个星球的同胞,才换来这份运气。

莱克斯离开宅邸,开着崭新的跑车来到肯特家门口,按了两声喇叭。

没过多久,挂着两个黑眼圈的克拉克就出现在他面前。

“上车。”

戴着墨镜的莱克斯,扬了扬下巴。

“难得的周末,你居然只是在家睡觉?能不能有点精神!”

克拉克苦笑一声,他白天忙着学业功课,橄榄球队训练和挖墙脚。

晚上穿着超人制服,从堪萨斯跑到大都会打击罪犯,惩恶扬善。

一天二十四小时,安排得满满当当,睡眠时间严重不够。

如果不是氪星人体质强悍,靠晒太阳补充能量,他早就猝死了。

“莱克斯,我对那些派对不感兴趣,也不想认识其他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