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喜欢就好,慢慢吃,时间这么晚,不如你们今晚就留这吧?”
没有立刻回答,闻徵看了易承昀一眼,后者正好也看向他。
放下筷子,易承昀轻快答道:“好吧,恰巧我明天休假,有点事,留下正好。”
他转过头问闻徵:“你呢?”
闻徵没听懂他的逻辑,不过既然“老攻”都这么说,在易家人面前得给他点面子,答应道:
“我也一样。”
话说完,闻徵后知后觉:晚上岂不是非得跟易承昀同床?!
俗话说怕什么来什么,晚饭过后,闻徵望着两米宽的大床,头痛欲裂。
于是当易承昀洗过澡,从浴室一出来,一眼便看到床上鼓起一个大包。
轻步走到床边,他用手指戳了戳把自己裹成个球的闻徵,试探问:
“你睡了么?”
那人没反应,易承昀忍住笑,自言自语般:“看上去是睡了。”
“啪嗒”一声响,房间里倏地一片黑暗。
约莫过了半小时,闻徵悄咪咪掀开被子一角,竖起耳朵听了会动静,一手暗搓搓往枕头底摸去……然后摸了个空。
欠揍的声音在床另一端幽幽响起:“在找这个?”
第6章
猛拨开被子,闻徵愤怒回过头,只见易承昀那张善于迷惑人的帅脸被暗黄的手机光照亮,笑得一脸狡黠,那人手上正握着他藏起来的马克笔。
像怕他看不清楚,易承昀一手打开灯,一手灵活转动笔杆,漫不经心开口:
“十年了。”
闻徵眨了眨眼:他竟然还记得……
坐起身,闻徵伸手要去抢他手上的笔,压低声警告:
“还给我。”
轻易躲开闻徵的手,易承昀把笔举高他够不着的位置,半开玩笑道:
“我们第一次一起睡的时候,你可没这么凶。”
“别说得那么让人误会!”
再一次抢夺失败,闻徵扑了个空,反被他摁住双手,气结一口咬在他手背,含糊不清骂道:
“你这个神经病!”
两人的“孽缘”始于十五岁时一次在澳洲的马术表演赛,那是闻徵首次参加国际赛事,优异表现获得不少马术前辈的赞许;但也因此一时得意,赛后自由活动放松时,他独自骑着马一路飞奔,回头已找不到来时的路。
澳洲地广人稀,夜里户外尤其危险,闻徵还记得他当时一人一马走到天黑,又饿又累,还得提心吊胆,怕会被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袋鼠揍一顿。
幸好在他快绝望的时候,在一片果林边上看到被父母送来“体验生活”——摘果子的易承昀。
易承昀不仅收留他过夜,还帮他联系夏令营老师,当知道第二天是他的生日时,更亲手为他做了一个简单的蛋糕。
闻徵一度认为对方是个好人,对他充满感激,直到睡醒后,他发现自己的脸被涂成了非洲黑人,易承昀用的是洗不掉的那种纯黑马克笔。
十年过后,那个披着天使皮的恶魔阴差阳错再次睡在闻徵身边,手上把玩着一支马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