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狼人可真会玩。
说起来,血族在衰弱,狼人其实也一样,就单从人形的切换上来讲,霍少就显得粗糙许多,甚至都不能自如控制。三只纯血袭击阿曼德那个满月之夜,他们在最初的时候甚至能控制自己的身形,后来要不是阿曼德下了狠手,应该还能维持得更久。
相对来说,狼人的衰败更加平缓,更加“润物细无声”一点,说不定到了哪一代,狼人和人生下来的孩子就不再能变成狼了。
纯血只跟纯血结婚,其实倒像是最原始的保存血脉的方法。
阿统,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系统:不,你没有。
[那好吧,我只是想说预言者这个故事流传了千年,会不会在口口相传的时候,发生了那么点小小的误差?]
系统:……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反正他们也没有护照,你可以把他们遣送回乡。”
霍少一笑:“好主意,但我不敢,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能打?”
谭昭耸了耸肩,刚想回句俏皮话,他设置在任璇身上的保护罩被触动了:“你说作为同学,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慰问一下同班同学?”
霍金利:“……你开心就好。”
两大男人在医院楼下的花店买了束花,谭昭熟门熟路直接就找到了任璇的病房,彼时病房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用了点巧劲,直接用灵力缠绕进去解开门锁,进门落锁,熟练得霍少频频侧目。
“谁!”
已经现出獠牙的李牧转头,眼带猩红,已经处于半失控状态了。
而躺在病床上的任璇,此时此刻眼里是全然的恐惧和骇然,在见到熟悉的同学后,她立刻叫了一声,又有些颓丧地倒在床上。
“你没事吧?”
谭昭过去病床边,霍少已经拦住了李牧,不大的病房里,两人已经扭打在一处。
“别打了,别打!他……也是想帮我。”
任璇的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的吸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了,然后他一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一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的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的吸血鬼。
“他也告诉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变成吸血鬼,我就能像从前一样走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