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五个阶段。
如果不洒钱,通常需要一年左右,才能走完这个流程。
在和诺安谈判的第一天,乔御就向各国的有关部门提交了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虽然申请处理的很慢,撤回倒是很快。
再过不久,诺安就会派专门的研究员,过来学习造血干细胞体外扩增的方法。
说实话,要是当初合同上写的是“乔御不得把技术转让给他人”,他可能还有些难办。
“此技术的专利使用权不能再售卖给他人”,那只要这技术没有专利权,不就完事了。
至于为什么合同上会出现这种漏洞……
可能诺安也没想到,天底下竟然还这种好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营养液到3万的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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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说不是很懂,解释一下。
1乔御和诺安的合同是赠与关系,不是售卖关系。
乔御赠与诺安这项专利的使用权,并且同意不用于二次售卖。
撤销专利申请,等于这项技术没有专利。也谈不上专利使用权。
2会不会有第二个人拿同样的技术申请专利。不会,乔御有案底,比他们先一步申请,其他人过不了审。
如果感觉不科学,那只能拿出那句老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