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侯杰有心脏病吗?”
“不知道。”
“你与侯杰有私人恩怨吗?”
“有那么一点。”
“不管多少,都有可能成为你加害他的动机。”
“看上去是这样。”乔今坦然自若。
“他给你写过歌,算得上是你老师,你当众揭露他抄袭,不觉得过分吗?”
“如果知道他有心脏病,我不会这么做——可能会选择更温和的方式让大家知道真相。”
“你就这么想让大家知道真相?”
乔今说:“我要给死去的人一个交代。”
“那位Q先生是谁?”
“重要吗?”
“不重要。下一个问题,今天……现在是昨天了。”队长看了眼腕表,时间已经超过凌晨零点,“昨天中午十一点半至十二点半,你在哪儿?”
乔今:“吃节目组发的盒饭,然后去休息室午休。”
“还记得吃了什么吗?”
“……米饭,五花肉炒扁豆,西红柿炒鸡蛋,茄汁大虾,还有一只炸鸡腿,一碗冬瓜排骨汤。”
“记得这么清楚?”刑侦队长意味深长地问。
言下之意是,就像料到会被讯问,专门去记菜色。
乔今:“我的助理可以证明。”
继而补充:“我这人记性比较好,一天之内身边人说的话,做的事,我都能记住。”
刑侦队长:“是吗?那你把从你进警局跟我说的话都复述一遍。”
乔今:“没问题。”
然后他就一脸平常地将两人的说的对话复述了一遍,就像机器人,一字不漏,一字不错,负责记录的文员惊讶地瞪圆了眼睛。
刑侦队长:“…………”
这人是个天才吧?唱歌太可惜了!
乔今说完有点口干舌燥,但仍然不想去喝那杯茶,“当然,仅限一天之内,如果你问我前天吃了什么,我还真得想一想。”
不过,在犯罪方面,越是天才,越是难搞。
刑侦队长干咳一声:“记性不错。”
然后问:“你午休的时候,有谁能证明?”
乔今:“没人证明,我一个人睡。”
非常诚实的一个回答,但此问题最为关键,没人为乔今证明的话,那工作人员指认乔今出入过侯杰休息室,就很可能成立。
“休息室是连在一起的,我记得走廊有监控。”乔今说。
刑侦队长:“很遗憾,监控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