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本应拥有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的权利。但前提是,自己能承担这么做的代价。”
阿尔对弟弟说:“实话告诉你吧,今天只是吓唬你玩的。咱们现在回家,日子依旧会和之前一模一样,我还会继续养活你,因为你是我亲弟弟。但正如你之前所说的那样,我又不是你爸爸,最多养你到十八岁。然后,你就得滚出我的房子,休想让我再给你一分钱了。现在,给我动动你那个进水的蠢脑袋,好好想一想,除了靠学习增加点儿谋生能力外,你还能干什么!我也不指望你学出个什么名头,识字和算数总要学会吧?”
约翰一直哭一直哭,小身体颤抖得几乎走不了路。
阿尔看了他一会儿,终于不再说什么了。
他不吭声地蹲下,把这个小崽子背起来,趁着月色,一步一步地往家走。
约翰的泪珠就成串地砸在他的后脖颈,湿漉漉的。
“阿尔!”这小崽子紧紧地搂着哥哥的脖子,边哭边说:“你,你说得那么凶,可我,可我还是爱你的。”
“说好话没用。”
“真的,我是爱你的,哥哥,我一直都是爱你的!我只是,只是脑子笨,太笨了。你觉得,我以后会变得懂事些吗?”
“会吧。”
“阿尔,哥……呜呜。”
“不会就把你卖掉!”
“……”
作者有话要说:
PS.教育方式不讨论,其实阿尔的行为也不是特别适宜,但他以前也没养过孩子,没办法
第74章 阿尔:天杀的贝多芬啊!
阿尔这阵子一直处在急速充电阶段, 四处学习和工作,每天都订时间表,活得像个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