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理论依据详见《急性非静脉曲张性上消化道出血诊治指南》和《协和急诊抢救手册》,所以呢,医方,主治医生李越应在缓解期对患者进行手术。
这一点治疗方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其次呢,就是第二天,急诊科规定的留观期是1-7天。
当时医方,也就是主治医生李越明确告知患者没有床位,住不进去院,患者坚持则由患者承担后果。
而且,李越曾和患者家属多次沟通过择期手术,但家属拒绝,甚至当时退而求其次要求送往icu,对方也拒绝,这些在知情同意书上对方也进行了签字,病历中也有记录。”
“所以,按照这些依据,李越及其值班医生在本次治疗中,没有治疗过失,甚至没有出现专业技能不靠谱的情况。”
鉴定中心看见陈沧没有用觉得。
终于松了口气。
你要是用我觉得,真的这个庭审就没必要开了。
你一句你觉得,法官就能宣判了。
其实,说句良心话。
法官愿意为难这些会长吗?
他能保证自己每个三长两短大病小患的?
其实,也不要觉得鉴定中心就是唱对立面的。
鉴定中心需要提出一些问题,让医院答复和解释,和医调委这些一样,重在解决矛盾。
医调委的专业性不如鉴定中心,鉴定中心会针对患者疑惑,帮着患者提出一些疑问,尝试让医院来解决。
毕竟,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也不能否认一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