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能有一次明确的奋不顾身的喜欢,她觉得很值得。
是程慈觉得很值得,所以不想管别人怎么说。
罗琳说了句“好吧”,和程慈从光屁股玩到大,做了二十几年小姐妹,互相之间几乎没有不可分享地相处到了现在,也不是很能理解,陆胤川到底有什么魔力,能把她迷成这样,但是不妨碍她支持她,“其实看多了分分合合,也觉得感情就那么回事,可我到现在还是相信爱情的。我最讨厌别人劝我放弃,那我祝你和陆胤川长长久久,不管结果如何,都还有我呢!他不养你,我养你啊!”她模仿着某个电影里这句经典台词的腔调。
程慈把脑袋蹭到她身上,笑得喘不过来气。
“我自己可以养我自己,你喜欢我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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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琳在这边待了十天就走了,因为实在不想做一个电灯泡,陆胤川这个男人,表面上看太正经了,其实内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闷骚,细节控,特别在意程慈的感受,恰恰程慈是那种敏感细腻的人,所以对他的温柔能百分之二百的体察,然后投桃报李地从别的地方补偿他。两个人感情升温得快得罗琳都觉得不可思议。
照这情形下去,估摸着两个人离同居不远了。
程慈妈妈还旁敲侧击打电话跟她打听,问程慈恋爱谈得怎么样?她说挺好的,把陆胤川上上下下夸了一遍,然后拍着程慈的肩膀说:“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程慈抱拳,“好姐妹!”
罗琳心血来潮想去老酒吧再玩一回,走的前一晚,非拉着程慈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