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胤川回过神来,看着她不怎么满意的埋怨表情,勾着唇角笑了笑,他从口袋里摸出烟盒来,握了一会儿又放了回去,剥了一根棒棒糖,含在嘴里的时候,把她鞋子从床底下勾出来,把她按在床边,给她穿上了鞋。
程慈有些不习惯别人侍候她,蜷了下腿,脚腕还是被他握住了。
他站起身来的时候,程慈正准备去叠被子,腰蓦地一紧,身子砸到了他的胸口,陆胤川把棒棒糖从口中抽出来,在她回头的瞬间,吻住了她。
深吻,却不长,程慈只来得及吮到他舌尖一点草莓味,他已经放开了她,黑沉沉的眼珠望进她眼里,“我刚刚在想,我在江城那几年,你喜欢我什么。”
程慈歪着头思考了片刻,“聪明,学习好,礼貌,个子高,很帅,声音很好听……”她笑了笑,“我能找一百个理由,因为我喜欢你。但是你知道吗,我想过这个问题,很认真哦,我能找出来的所有理由,都是后来思考的,但喜欢你是在这所有理由出现之前,就有了。”
如果要承认这世界上有没有缘由的讨厌,我们也得承认,这世界上有没有缘由的喜欢。
程慈把他的棒棒糖夺过来填进了自己嘴巴里,鼓在一侧,含混不清地说,“我饿了。”
“带你去吃饭,”陆胤川牵住了她的手。
两个人出去的时候,早起来开门的员工拿着手里的钥匙手足无措地看着陆胤川,最后尴尬地挠了挠头,“哎,我不知道三哥昨儿晚上没走。”说完看了一眼程慈,不好意思揣测似地忙挪过了目光,叫了声,“嫂子早上好!”
程慈本来坦坦荡荡,但是被他搅和得满脸通红,憋得浑身都不对劲了。
一路上依旧是那样的盛况,到处都是和他打招呼的人,他一一颔首应着,偶尔介绍一句给她听。有胆大地调侃他,“三哥带着嫂子去哪里啊?”
两个人坐在早餐店里吃早餐的时候,程慈已经立地成佛了,掰着油条往碗里砸,偶尔抬头的时候对上他似笑非笑的目光,还不忘挤兑他,“你说我俩是不是很像大哥带着刚宠幸完的女人去巡街?”
陆胤川越过桌子掐了掐她的脸,“不像,像带着刚过门的老婆去拜年。”
热闹的,欢乐的,到处是调侃声,新媳妇儿不经逗,很容易就红了脸。
程慈哼了声,心里耿耿于怀他没说爱她,甚至都没有一句表示,脸上表情不显山不露水的,丝毫看不出来是高兴还是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