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黑帮混混一个没死,但全都残废模样瘫了一地。

行侠仗义,当葫芦侠,杀恶棍救小市民固然痛快,可恶棍死了就没了,小市民初被救也肯定会各种感激,时间一过,啥都会遗忘的。

若葫芦侠在洛城活跃一年半载,留下几万几十万残疾人渣呢?

到时候,这些人渣活的越久,葫芦侠的威名就越受追捧。

阿美利不家是自由世界的天堂,总不能坐视人渣们残疾了就不管吧?你不得养一养?否则其他国家游客一来,洛城遍地残疾人洒满街头乞讨……这也不利于形象啊。

我特么又不是买的去丐帮的机票!

第444章 正道的光,照耀洛城

德怀恩一群混混扑街变成残疾人,发出各种惨嚎时,喇叭已经跳下车,用纯正的洛城口音英文叫嚣,“谁是豺狼帮的德怀恩?给大爷滚出来受死!”

他在开枪之前真的不知道谁是德怀恩,喇叭早就打探出基本情报了,在洛城这几条以黑人为主的街区,晚上八点后敢在这家酒吧活动的,有一个算一个,基本没正常人。

这就不是对外营业赚酒水钱的酒吧,是只有豺狼帮帮众聚集出没的大本营,类似港岛社团的陀地。

至于从哪打听情况?

约翰·威克啊,别忘了他是洲际酒店的老鸟,洲际酒店不止在纽约有分店,洛城这么大的国际化大都市也有分店。

那么大的国际杀手集团,集团内普通杀手素质如何还不好说,情报……只要你花钱买,很轻松也很准的。

伴随喇叭的怒吼,约翰·威克则是一手拎着一个迷你录像机拍摄,一手抓着格洛克警戒。

然后,喇叭见没人回应,就大踏步冲进酒吧内,眼角余光捕捉到什么身影,当场甩枪哒哒哒。

三天72小时,那么夸张爆炸的学习提升效率和速度,他除了练出一口地道的英文,随意转换多种不同口音,搏杀素质也在飞速提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