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我还是锻炼身体吧,以后不知道上不上战场呢,有一个强健的身体还是十分必要的。”林创想道。
起了床,洗了把脸,特意换上一双平底鞋,林创开上车去了鼓楼公园。
公园是个锻炼的好所在,而且离警察局也近,锻炼完了,在街上吃口饭,正好去上班,一点都不耽误事。
到了公园,林创把车停在门口,往公园里跑去。
跑了一个多小时,待身体都活动开了,开车回了警察局,洗洗脸,再换上皮鞋,感觉神清气爽,浑身充满了活力。
林创走到窗前往外看,发现自己的视力好像也好了一些,看得更远,更清了。
“徐记杂货铺”水牌上的字看得很清,上写“老巴夺香烟到货”——这放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事。
“锻炼身体会不会对我的精神致幻术所帮助呢?”林创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从理论上讲,应该是有帮助的。精神致幻术的本质是施术者用强大的精神力,去控制精神弱的一方。我现在的功力,也只能是在把被控制一方的精神控制力摧毁到一定程度才能施用。如果我的控制力强大到一定程度,不是就可以不用严刑拷打,就能让人出现幻觉?
对,一定是这样。如果功力进一步增强,那可太好了,对于侦破案件的帮助可太大了。”
想到这里,林创感觉茅塞顿开,决定试一试——先从锻炼身体开始吧。
一边想着,一边下楼,来到“徐记杂货铺”。
“老板,买烟!”林创进门喊了一句。
“哟,这么早啊。”徐涛一愣,他没想到林创来这么早。
林创看了看店里没人,拿出钱来,把身子伏在柜台上,问道:“有何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