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地下室……”

这回开口的,自然还是谭丽。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立功赎罪。到目前为止,抓获六个犯罪嫌疑人,只有她知道事态的严重性。

好像,今天中午,严小丁和三毛在平安市机关幼儿园抱走的那个孩子,据说是一个大人物的小孩。

谭丽很害怕!

她是个法盲,对相关法律规定最多就是一知半解,知道自己干的这些事是违法的,被抓住了肯定会判刑,但到底会判多久,会坐几年牢,她并不清楚。

不过有一点,她却是很清楚的——他们这回招惹了不该招惹的厉害角色。

如果大人物的小孩出了什么事,她就死定了!

其实很多没有受过什么教育,身处社会最底层的犯罪分子,脑子里都是这种“丛林思维”。他们对法律的敬畏,远远比不上对世俗权力的畏惧。

他们总是认为,犯了法没事,可大人物是万万得罪不起的。

得罪了大人物,他们会有一千种办法收拾你。

所以,尽管她也很害怕严小丁和三毛,这时候却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先减轻了自己的罪责再说。

至于以后的事,谁知道啊。

也许坐几年牢出来,大家都不在一起了。

谭丽还不清楚,他们这个案子一旦全部落实下去,他们这几个主犯,很可能远远不止坐几年牢那么简单,搞不好是要掉脑袋的。

她要是清楚了这一点,只怕还会更加配合。

谭丽这句话一出口,那几名跪着的犯罪嫌疑人顿时齐刷刷地抬起头来,死死盯住了她,尤其是三毛,恨不得将她一口吞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