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三月,临阳县三关乡小水村发生入室杀人抢劫案。

那是第一起灭门案,被害者一家四口,包括一位年近七十岁的老太太,俱皆被杀死在家里。案发时间是在凌晨两点左右。

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犯罪分子至少有三个人以上,应该都是成年男性。

经过调查核实,被害者家里有一定的财务损失,至少被抢走不少于五百元现金,另外还丢失了一台单车,以及女主人的三件金首饰。包括两只金耳环和一条金项链。

总价值大约在三千元左右。

“犯罪分子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一名刑警禁不住插口问道。

入室杀人,并且将一家四口全部杀害,这手段,怎一个凶残了得!

“抢劫!”

黄维很笃定地说道。

“抢劫?”

“为了这么点钱财,杀了人家一家四口满门?”

纵算在座的都是老刑警,见惯了各种恶性案件,见惯了各种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但对于这个答案,还是很难接受。

满打满算,就三千来块钱啊,更不要说现金只有五百元左右,另外的金首饰和单车根本不可能原价销赃,估摸着能到手一千块就算是很不错的了。

就这么点钱,灭门惨案?

“根据静北同志的分析,他们认为,犯罪分子的目的,确实就是抢劫。只不过这伙犯罪分子极其凶残,为了不留下目击证人,也为了抢劫的时候不惊动村里其他人,所以下手非常的残忍,直接将所有受害者全部杀死。”

“他们这么分析推理的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