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此前有人向刘高汇报过,不过是“简报”。对于辖区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案子,或者说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的案子,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刘高当然都必须做到心里有数。
当时刘高对这个案子并没有特别关注。
听上去,也就是一帮子流氓混混,骗了几个女孩,在做皮肉生意。
类似的案子,发生得太多了。
不仅仅百花区有,其他区县都有。
而且还打不干净!
混混这种东西,就好像地里的韭菜,割掉一茬很快又长出一茬,失足女同样如此。只要社会存在物资的有货,这种现象就永远都没办法完全禁绝。
就让惠民派出所办着就是了。
到时候抓几个,判几个,劳教几个,年底统计的时候,算作是派出所刑警队的成绩。
随之,这个案子在正式报到分局之后,就划给治安大队接手了。
刘高甚至都不知道这个情况。
身为分局局长,刘高很忙的,不可能密切关注每一个普通案件。
然后,忽然间就接到了郎正的电话,给他说了这个情况,请他重视一下,最好是成立专案组来办这个案子。
“说不定能捞到大鱼!”
这是郎正的原话。
刘高当然要重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