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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以姜大哥的身份地位,他吃宵夜的地方,档次比乐不归待的那个小小路边摊要高得多了。至少人家有正经八百的店面,装修什么的,也还过得去。

店里甚至还装了空调。

但姜大哥不乐意待在店里喝酒吃肉,他喜欢待在外边。

四月底的江口,白天固然已经很炎热,可晚上还是比较凉爽的,莲花路离海边不远,南北通透,海风一阵阵吹过来,挺舒服。

姜红旗此刻坦露着上身,精赤条条的,胳膊上纹着两条大青龙,远远看去,模糊不清,就好像两条手臂上都长满了牛皮癣。

这些混社会的家伙,都喜欢在身上整点什么,好端端的皮肤,愣是搞成一堆狗屎似的模样,也不知道脑子里是不是装满了浆糊。

这种水平低劣的纹身,美感是半点都谈不上的了,唯一的作用,大约就是用来吓唬吓唬那些规规矩矩的普通老百姓。

可这真是个伪命题——规规矩矩的老百姓胆子很小的,你只要说几句狠话甚至只要一脸痞气就足够吓唬他们了,搞得浑身上下都是牛皮癣,实在有点“威力过剩”。

而真正胆大的,又根本吓不住。

比如乐不归。

志得意满,正端着扎啤畅饮的姜大哥,一点都不知道,街对面路边摊角落里坐着的那个苦力农民工,今晚上的任务就是来杀他的。

姜大哥完全不觉得自己有生命危险。

姜红旗在江口捞社会,混了那么多年,得罪的人多了,也不见得谁能咬掉他的蛋蛋。就算要杀他,也绝不是这种连几串烧烤都吃不起的苦逼农民工。

正如老话说的那样,人不可貌相。

乐不归可不是真的农民工!

他是杀手!

一个看上去相当普通,却经验丰富的职业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