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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九简单统计了一下,从他十四岁那年开始,到今年三十四岁,二十年间,此人居然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劳改队和劳教所待着的。

不过,从七年前开始,晓华就再没有进过劳改队了。

这七年,他都是自由的。

而他的“事业”,也在这七年时间里“发展壮大”,从一个街头混混,成了广武市颇有名气的“大老板”。

逍遥夜总会,刚好也是在七年前搞起来的。

叶九心里头明镜似的,知道这中间一定有原因。他可不相信,晓华会突然大彻大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从此之后再不干那些违法犯罪的勾当,洗心革面当“良民”。

逍遥夜总会就是明证。

这个夜总会可不干净,藏污纳垢的,暗地里干了多少亏心事?

叶九用脚指头也能想得到,它不可能是正规经营的。

这七年时间里,晓华没有再受到处理,只能说,他抱上了粗腿,有人“关照”他了,另外,随着年纪增大,社会阅历增多,晓华应该也学会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高招”,就更容易得到“贵人”青睐,从而得到关照了。

总体来说,晓华除了坏得厉害之外,倒也还没有超出叶九的“预期”,大多数黑恶势力团伙的首领,不都是这样起家的吗?

只不过大家敛财的手段各有不同罢了。

邓子豪胡黑水是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短时间内积累巨额财富,蔡炎赵大彪则是开设地下赌场,兼放高利贷,专“宰”侯长青这样的有钱人。

晓华和他的“逍遥帮”,祸害的对象,大多数都是普通市民。

所以,他们这种黑恶势力团伙,民愤最大。

“看来,就要拿这个家伙开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