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
李四一看事不可为,当机立断,关掉碘钨灯,趁黑带着几个最亲信的心腹立马跑路。
只要动作再晚两分钟,这场丛林追击战根本就不必展开或者就算李四逃跑也跑不出多远。可能他刚上山还没进树林子,就已经被追上了。
饶是如此,他还是低估了叶九林敏峰和年轻武警战士们的速度以及耐力。
李四和他的“黑旗军”一帮子流氓混混,平时主要是靠着凶横吓唬胆小老实的普通市民,说到体能,纯粹就是扯淡。
能在树林中狂奔半个小时,坚持到现在还没累趴下,叶九已经高看李四一眼了。
李四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不断地安排手下马仔向警察投降,尽量拖延时间。
这几个马仔其实也不愿意跑了——太累!
流氓混混这个“职业”的人,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破罐子破摔”。扯顺风旗的时候,那是打了鸡血一般兴奋,跟着摇旗呐喊,鬼叫鬼叫,似乎普天下就他们最厉害。一旦发现情形不利,立马就怂了。
——反正我也不是老大,被抓了最多就是坐牢,总不至于挨枪子!
应该说,李四这个招数还是挺管用的。
连续两个投降的马仔,确实为他争取到了更多的逃跑时间。
否则,他也坚持不到现在。
一直紧紧咬着他的叶九,就速度而言,李四也没感觉到有多快,起码没有比自己快上更多,要不然,早就该追上他了吧?
关键这速度一直没有降低过,自始至终,都保持着这样的速度,慢慢追紧,让李四觉得自己脖子上好像套了一条绞索,正在一点一点慢慢收紧。
速度不快,但死亡的气息却怎么都摆脱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