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交换比太不划算了。
还是“乱枪打死”比较靠谱!
但有一件事,徐大哥忘了,叶九是警察!
他们有枪,叶九也有枪!
并且是制式手枪。
六四式小砸炮的威力再不咋的,也比他们手里的自制火枪强过太多了。
所以那个想要挣表现,抢在徐大哥之前向叶九藏身的柱子猛冲过去的马仔就倒了血霉。
“啪——”
一声脆响。
那个挥舞着自制火枪,自以为有恃无恐的马仔顿时就惨叫着,猛地向前摔倒。大腿上凭空多出来一个血窟窿,不住往外飙血。
双方相距不过五米,尽管是仓促射击,以叶九的射击水平,还是准确无比地击中了他的大腿,一枪就放倒在地。
手里的自制火枪摔出老远。
“他有枪——”
一下声嘶力竭的惨嚎,连声音都变了调。
剩下的匪徒们顿时炸了锅,“轰”地一声,四散逃开,连徐大哥和晓华哥都不例外,乱纷纷的四处寻找隐蔽点。
就算地痞流氓再蠢,火枪干不过手枪这么点常识,还是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