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1页

还有许多本地同志在配合他们工作。

饶是如此,在叶九的强力要求下,三个案子的进展还是极快。尤其是“复兴社”团伙犯罪案,进展是最快的。

因为“复兴社”是最早被一网打尽的犯罪团伙。

叶九刚到广武的第二天,黄金子大哥就悲剧了,在冲街的时候,被叶九一把逮住,整个团伙骨干成员差不多被一锅端。

所以“复兴社案”是最早进入到细致调查阶段的。

2003年9月18号,“黄金子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侦查终结,材料报送专案指挥部,王志胜沈旭东张建成审查之后,签字同意,正式移交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

这是第一个正式移送检察机关的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对于后续的扫黑除恶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所以专案指挥部对此非常重视,广武市检察院和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也同样非常重视。

因为这将成为广武扫黑除恶工作事实上的第一个判例。

根据黄金子团伙所犯下的罪行,该当如何定罪量刑,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

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样的团伙案,应该判几个死刑比较合适!

也许有人要问了,这还需要研究吗?

犯到了哪一条,那就判到哪一条啊!

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自然绝没有这么简单。

作为团伙首犯,身上又背着命案,黄金子毫无疑问,是必死无疑的。问题在于其他主要团伙骨干成员,要不要判死刑。

其中有三个骨干成员,身上也是背着命案的,可他们又是受黄金子的指使。他们是实际的杀人者,却不是主谋,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在“执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