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还是在这个鬼地方。

深坑底部全是尸体和蛆,里头弥漫着熏人恶臭,地面到处都是积水,漂浮着腐朽的树枝和落叶,墙壁是湿答答的泥巴。坑底以深度来看,是由人工徒手挖掘而成,洛克萨黑帮拿它做为地牢,泥壁垂直平坦,而且无比湿滑,连可供抓握的树根也遍寻不着。

“你受伤好严重啊,手腕还能长好吗?”对方说,“这里好多尸体,这个在你旁边的人好像才刚死不久。你吃了他的腿?”

“……”

“唔,有点眼熟,赌场的司机大叔?”

这时候,多玛才分神把目光投到他身上:黑发红眼,是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少年。又是一个被洛克萨黑帮丢下来的人吧。他这么想着,打量这家伙细皮嫩肉的脸,思考应该从哪里开始吃。

“你身上这个徽章……”黑发少年指了指他的胸口,不顾他阴沉的脸色开口:“是卡金国的国会的标志吧。”

“……没错,那又如何。”

“要跟我走吗?”

“哈啊?”

多玛古怪地盯着他。这家伙真的有搞清楚状况吗?现在是他们被人俘虏,是被关押的奴隶,除非洛克萨好心肠地放他们出去,否则这辈子都只能呆在这个地狱里。

“哎呀,之前就有看见新闻说卡金国使臣来友客鑫,没想到被关在这里。”黑发少年一本正经地说,“我很想去埃珍大陆那边旅游,可惜文字学得不好,逛街估计连店名都看不懂吧。”

“你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