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因为来自家族的阻力吧。”优娜摸了摸发梢,“他的妈妈很不赞同我们的恋情,也不希望我再见到他。其实他本人的话,除了控制欲强了一点,也没有什么缺点。”

人又帅气,身材也好。技术不错,还包她吃住。如果真的和伊尔迷结婚的话,“揍敌客家的少夫人”这个名头,也确实是威风的很。

侠客“啊”了一声,说“难怪你说不方便见到他原来如此。”

他说着,目光往下一垂,难免又瞧见了优娜的足尖。圆润光滑的指甲片,瓷片似的、可以看见青色经络纹理的脚背,那薄的如雪、几乎透明的肌肤真是令人留恋的美丽。

两人走到街道口,刚想转弯,冷不防迎面与一个男子撞上。

这男子身材高大,金发倒梳,穿着身半新不旧的运动服,眼神有些凶恶,就像是黑帮的骨干成员。他瞥见侠客,顿时粗声嚷了起来“我正想去找你呢你跑到哪里去了团长叫我们回去。”

“不是说明天之前回去就行了吗”侠客揉揉撞疼的手臂,“现在我有点事情要做,还请你等一下。”

优娜退后一步,问“是你的朋友吗”

“啊,是的。”侠客爽朗地笑起来,对优娜说,“他是我这一次的搭档,叫做芬克斯。”

芬克斯凶恶的目光落下来,死死盯着优娜,问“这女人是谁啊”

侠客心里一咯噔,喊了一声不妙。

芬克斯是他在旅团的同伴,他的性格,有些冲动、粗犷、蛮狠,总之,绝不是怜香惜玉的人。对待可疑的人物,也不会有什么耐心。也许,他会出手伤害优娜小姐也说不准。

虽然平时没什么怜悯之心,不过,他倒是不希望优娜受到伤害。

“啊,这位这位是”侠客犹豫了一下,笑容重新明亮,“她是我的远房姐姐,最近才和我联络上的。”旋即,他转向优娜,问,“对吧,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