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自求的放良?”
“民妇那会儿看上了给府上送菜的外子,想出府嫁人,大姑娘还赐了陪嫁。”秦娘颇为自傲道,“我家大姑娘就是今年要嫁给信郡王做王妃的那位。”
“你既放良,又为何来此做厨娘?”
“民妇家中有好几个小子,眼瞧着都大了,少不得要置备聘礼。娇鸾姑娘要找个会烧淮扬菜的厨娘,每天辰时过来,戌时便可离开。离家近,不用入贱籍,一个月有五两银子,没道理不做。”
根据秦娘之言,她只烧娇鸾和绿芙两人的菜,偶尔加上鱼莹。门房老巴和马婆子的饭食不用她准备。娇鸾习惯晚睡晚起,吃的不多,并不难伺候。齐公子来时,他们还会从外面酒楼叫饭菜,也就是这三日,因着偏厢的客人,多烧几个菜,也都有打赏。
“殿下,看来他们选了老巴做门房,未必全是怜惜之故。”林钊忽然道。
秦娘家生子出身,颇有规矩,从不好奇过问主人家的事情。老巴守着门,却糊里糊涂,连每日来的人都搞不清楚,很好地保护了齐公子的身份。
“甜水胡同、甜水胡同,扬州瘦马……”徒元明皱了皱眉,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本王似乎在哪里听到过甜水胡同。”
林钊不敢打断徒元明的思路,徒元明默念片刻,忽然拍掌大笑:“将娇鸾带上来,我有话要亲自问。”
林钊忙令衙役传了娇鸾上前。
“娇鸾姑娘,本王只回答你一个问题,希望你如实回答。”徒元明道,“那位齐公子身上可有明显的胎记或者疤痕?”
娇鸾是伎馆打小培养出来伺候贵人的,自然不会见人畏缩。然到底身份低微,骨子里刻着对官员和权贵的畏惧,作为嫌犯见官,根本没有抗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