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你有没有好好想过,你到底是为什么被捕的?”

哈维的问题让李雷皱起了眉头,美国的司法系统是非常推崇效率的,像自己这种必输的官司别说法院不会签发逮捕令了,恐怕在检察官那里就被退回来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不仅检察官准备提起诉讼,而且法官还签发了逮捕令,甚至连联邦调查局都进来了。

从某个程度来说,美国司法界和美国娱乐圈、体育圈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一旦你输的官司多了或者你输了某些高曝光度的官司,那么你在司法界的名声就会直线跳水。

这就是为什么越是大型律师行的金牌律师越很少出庭的原因,因为他们输不起。

像哈维这种级别的律师,如果一年里输掉两起到三起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官司,那么即便他是合伙人,他明年的薪酬和待遇都要下调。

如果这样的情况连续发生两年到三年,哈维就会从全国知名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变成某个社区私人律所里靠给小混混打保释官司来换取一日三餐的落魄律师。

同样的,辩护律师这边不敢乱来,公诉人这边更不敢乱来。

如果败诉率太高了,你还指望升迁?

特别是对公诉人来说,转职律师那简直是人生一大质的飞跃。

可是如果你输了那么多官司,法官委员会也不会乐意你加入他们的行列。

李雷自认为自己的官司不缺乏关注度,因此为什么公诉方在明知败诉的情况下也要跳进来找死呢?

除非这种牺牲能换取更大的利益。

“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