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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一半,又走出来,把另一半端去于母和于父的屋里。

罗衣忍不住感慨,当人媳妇夫郎可真是辛苦。

明明该儿子女儿做的事,偏偏推给了媳妇夫郎,说什么孝顺,分明是无耻又不要脸。

等到打完仗了,日子安稳下来,她就买两个下人,一个伺候于母,一个伺候于父。

再买一个伺候方尽。

至于她?她不要别人伺候,方尽照顾她就好了。

从前于家是有下人的,自从方尽嫁过来,于父心疼那些花在他身上的银子,就把下人都卖了,所有活计都交给了方尽。

罗衣心疼方尽要做那么多事,自己又不想做,想来想去还是再买两个下人比较好。

吃过早饭,方尽便忙碌起来了。

一家人在逃难的路上,衣裳没换过,澡也没洗过,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方尽今日的任务便是挑水,烧水,洗衣服,晾衣服。

于父脾气急躁,等不得,不时催方尽,叫他别磨蹭,快一些。

罗衣很不高兴。于父年纪也不大,还不到四十岁,自己也不是做不了事,偏要事事支使方尽,摆他的“婆婆”架子。

但她是他的女儿,是晚辈,又不好叫他自己去做,便挽了袖子,跟方尽一起。

“晚儿,你做什么去?”于父惊叫道,“叫他自己去就是了!你是女子,岂能做这种事?”

罗衣便道:“你总催他,我也不能眼睁睁看他累死,我可就这么一个夫郎。”头也不回,跟方尽一起做事了。

于父懊恼跺脚,回屋跟于母抱怨去了。

于母有些不耐烦,就道:“你若心疼女儿,你就自己去,少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