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吃起来味道真不错。
林爸吃的撸袖子,林雨桐给拌好的,符合林爸的口味。觉得小碗吃的不爽气,要了大碗,一下子干掉两大碗两小碗,猪蹄他一个人吃了一个,鸡丝也吃了半盘子。虽然是肉,但一点也不腻,倒是蔬菜没动几口。
他夸闺女,“不是爸偏心,是你妈做了半辈子,也没做出过这个味道来。”
林妈一边吃一边翻白眼,但也没辩驳,只问了林雨桐一句,“这一顿你花了多少钱?”
没花多少。
“没花多少是多少?”林妈指了指面条,“她和面没用一滴水,黄的是鸡蛋黄活出来的,白的是鸡蛋清和出来的。其他的颜色有蔬菜汁,但里面肯定兑了鸡蛋清了……一斤鸡蛋叫她一顿给霍霍完了。那鸡丝,那么大一盘,要是纯买了大鸡腿那不贵,就怕她败家的用的是土鸡……还有猪蹄,两猪蹄就得三四十……你知道照你闺女这么个标准吃饭,一顿饭保守得一百,三顿饭两百五吧,早饭简单嘛。这还是就咱们一家三口的情况下,你算算一个月的伙食费得多少……”
按照三十天算,七千五。
林爸咋舌,自己的工资一月才八千多点。
林妈又哼,“这还不算偶尔应酬下馆子,还有一家子这个水果的开销。要是这么吃,你的工资――够吗?”
林爸砸吧了半天嘴,摸着吃撑的肚子,“是有点吃不起呀!”
比顿顿点外卖还贵。
林妈端着碗碟怼开要往厨房刷锅的闺女,“我要舍得花钱,你当我不会做呀?”
林雨桐:“……”水平的问题,这真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