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明天过去看看吧。”傅戚说道。
“好。”
第二天一早,两人就按地图路线一路换乘过去,出了首都管辖路段后,车子顿时从宽敞的水泥路拐入一条崎岖泥泞的乡间小道上,不要说平坦的水泥路了,连最基本的硬化都没有,两人一路摇晃颠沛着到达了叶维林所说的目的地。
那的确是一个偏僻而荒凉的村庄,在经济如此发达的现代,整座村庄都没有盖起一座小楼,家家户户都是砖瓦房,周围有着大片大片荒废了的土地,上面杂草丛生,蝇虫飞舞。
居住在村庄的人很少,都是些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与妇孺,他们三两分开,有的在晒谷,有的在打水洗衣,几个穿着明显不合身,且又脏又旧衣服的小孩嬉笑着围绕村庄跑来跑去,有的注意到他们二人,正用满是好奇的目光打量着,却并不走近。
除开这些外观上的简陋,整座村庄在夕阳余晖下倒也呈现出一种宁静恬淡的美感,想必在镜头下,也会晕染出旧日故土的一缕乡愁,仿若游子们梦中辗转千回的画面。
傅戚几乎是只看了一眼,就下了决定:“就选这里吧,不管什么泥石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放飞自我之旅————————————
我叫庞胖胖,今年20岁,是个体重两百斤的胖子,既有脚臭,又有狐臭,还有口臭,据说胖子皮肤很好,但我是例外,每一寸肌肤都粗糙无比,毛孔大得可以把人吸进去。
据说胖子性格善良,可我仍然悖离了人们对胖子的认知,因为我丑且臭,大学是宿舍极品,毕业是社会流民,找不到工作,留不下朋友,孤独的人生造就我报社的性格,看见猫我想踢,看见狗我想吃,看见人我想打,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烂人。
什么?问我对象,真是搞笑啊你们。
介绍这么多,就是告诉你们,我是一个神憎鬼厌的胖子,被世界遗弃的我再也感受不到人生的希望,我决定去死。
我曾经是个网络写手,认识了一个东北的基友,他一直想见我,我害怕自己丑陋的面容和散发出恶臭的身体会磨灭他对我的好感,一直没答应,但是在我临死之际,我决定去见一见他。
我是南方人,此生还没有去过北方,也没有去过更北的东北,更没有感受过搓澡的快乐,所以我决定去东北自杀,死在澡堂,让我在别人充满爱意的抚摸下与世长辞。
变卖了所有家产后,我乘绿皮火车来到了东北,基友家住大兴安岭,他叫冷傲夫,带着貂帽,身披熊皮,看起来就像个叼毛。
他是个典型的东北大汉,身高八尺,有着茂盛的毛发,铜铃大的眼睛,刀削面一样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