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在一栋现代化的别墅前,季榆迟推门下车:“想去就去。”

刚下车还没来得及关上副驾驶门的王成闭了闭眼。

——费那么大劲,后面还有无数事要处理,不就是为了让季屿在眼皮子底下参加选秀节目么,这会答得这样勉强随意,他老板可真有意思!

三人一起进了别墅。

门一开,一个毛茸茸忽然窜了出来,飞速跑到季榆迟脚边。

季屿吓了一跳,赶紧让了一步。

“ilk,过去玩。”季榆迟动了动腿,将毛茸茸抖掉了。

季屿这会才看清奔出来的毛茸茸,是一只可爱的小博美。

“啊!是小狗!”他立刻蹲下身子去摸小博美,仰头望着挺拔矜贵的男人,“它叫ilk,牛奶吗?好可爱呀!”

季屿的欢喜做不了假,从他将抱了一路的书包随意丢在地上,抱起小狗就能看出。

季榆迟扫了眼蹲在地上的一人一狗,轻轻“嗯”了声。

“ilk?ilk!”季屿爱不释手,把小博美举高跟它对视,唤它的名字。

现实世界里,他一直想养一只小狗,最好是体积比较小的,可可爱爱的小博美,但是妈妈不同意。

理由很简单,说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养小动物。

季屿据理力争过,说自己的先心病早好了,而且又不是哮喘怕毛发灰尘,跟养小动物没关系。

但妈妈就是不让,这也成了他为数不多的遗憾。

此刻在季榆迟家看到这条叫ilk的小博美,季屿忽然觉得穿书也不差,最起码养条小狗的愿望实现了。

“先生回来了。”家里正做饭的阿姨听到动静,从厨房来到客厅,见到另外两人,又打招呼,“王秘书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