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页

起因是一对年迈的夫妇在衙门前击鼓鸣冤,要状告崔姓老爷家里的小儿子强抢民女,致使他们的女儿死亡。

夫妇俩看起来已年过五旬,在堂下哭的十分可怜,都说县太爷不会为平民百姓主持公道,可他们除了县衙也没处说理申冤,只能盼望着上天能有好运降临,替他们的女儿讨回公道。

林昭丝毫没有耽搁,当堂开庭审理,让衙差将那个被告崔少爷给叫到公堂上来。

夫妇俩是抬着女儿的尸体来的,林昭没有让人请仵作,他亲自走下堂掀开白布检查了一下。

没等崔少爷过来,崔家便来人了,而且是直接从后院的小门来的,带了很多银票。

不管事情怎么样,能拿钱摆平的事情就不叫事。这是大多数富户深以为然的道理。

没想到林昭并不领情,这法子到他这行不通了,扬言必须要请崔少爷前来公堂对峙,若是不来,就要派衙差到崔家去寻人了。

如此这般,半个时辰后才请来崔少爷。

这位崔少爷被养在家里娇宠惯了,上来就十分傲慢无礼的否认道:“大人,我跟这个寡妇没关系,不是我杀的人,谁知道这小浪蹄子招蜂引蝶的惹了谁搞到连命都没了,这事你们别想赖在我头上!”

这话言辞之间多有侮辱,林昭道:“事情还没查清楚,人是不是你杀的尚不能下定论。但死者为大,你不该出言羞辱,罚你五大板再行问话。”

这位崔少爷平日里在临安城张扬跋扈惯了,他们家年年往县衙送银子,以往那些县令哪个不对他礼让三分。

这还是他第一次遇见如此不给他面子的。

他气急,道:“你、你你敢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