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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瑟接过信封的时候,手指都在微颤。

她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曾几何时,她和沈芳宜是针锋相对势同水火的两个人。

可是。

沈芳宜立遗嘱,是在她从平台上救下沈芳宜之前。

那个时候她并没有帮过沈芳宜什么。

所以,她都不知道,为什么沈芳宜那时候会选择了她来作为执行人。

两人之间真的是敌对更多,友爱很少。

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沈芳宜做了这个决定?

是信任?

又或者是因为没有别的更好选择?

此时此刻,已经无从知晓。

信中,沈芳宜说,她穿的衣服戴的首饰,甚至于用的化妆品,全是男人们送的。并不是她花钱买的。

那些人给她的钱,她全都存起来了。一共八十多万。

如果她不在了,拜托秦瑟把银行卡交给她爸爸。

密码是她爸爸的生日。

明明是很薄很小很平常的一张卡,秦瑟拿在手里却仿佛有千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