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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狼昭作势要离开,公狼臣服在他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少主,请让我和阿娆跟随着你。”

“你会干什么?”狼昭有些嫌弃。

公狼露出利齿,刚要说自己最近捕猎的功绩时,就听见狼昭说道——

“你会种胡萝卜吗?”

公狼:“……”

“你会种大白菜吗?”

公狼:“……”

“你会种果树吗?”

狼昭叹了一口气,怜悯道:“你看,你连玫瑰花都不会种,留下来能有什么用呢?”

看着狼昭潇洒地背影,公狼对着母狼欲哭无泪道:“阿娆,我一头公狼不是只要会捕猎就好了吗?”

会捕猎就会有媳妇儿啊!这不是他们狼族的口号吗?

叫阿娆的母狼若有所思地盯着狼昭地背影,听着自己脑力跟不上体力的未婚夫抱怨,“而且少主怎么身上一股兔子味?他以前不是老是嫌弃兔子肉少的吗?”

“阿树。”

“恩?”

“你还记得为什么阿爸身上沾了狐狸味,阿妈就不让他进窝了吗?”

“啊!我知道了!”

阿树兴奋道:“一定是因为少主的狩猎目标是这座小镇的动物,所以冬天才没有回族里的。”

对,一定是这样,养肥了才好吃啊。

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公狼美滋滋地觉得自己的智商跟上了少主的步伐。

阿娆用爪子艰难地撑着额头,现在退婚还来得及吗?

二十四、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