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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迹表明两人都没有被移动过,这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白向墨查看完尸体和血迹,开始一点点查看地上一片狼藉的脚印。

他终于忍不住爆了粗:“这三个人他娘的都喜欢用血染皮鞋!?”

就算不是警察,普通人看到一滩血迹或者其他污迹都会下意识绕开,只有孩童才不知道脏。

可这三个警察倒好,一个个就喜欢往血迹里踩。

白向墨有理由怀疑,他们三个人是不是故意的,是被凶手收买了,特意这样做来掩盖自己的足印。

留下来的警察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他被白向墨勒令站在一边不能动,以免造成更多的脚印。

这么多脚印一时半会儿也没法查完,白向墨干脆也就不急着仔细检查,只看地上是否明显有新旧血脚印。

查看了一圈,都是新鲜的脚印,暂时没有发现时间相差比较大的鞋印。

“这里那么乱,都是凶手翻的吗?”齐铭问小警察。

“有些是我们翻的。”小警察道,他说完一看齐铭脸色不好,又连忙道:“我们更多只是查看已经被翻过的地方,不敢动没有翻过的,那些地方是留给探长的。”

这话耐人寻味,却又见怪不怪。

那些进入警局就是为了来捞钱的,利用职务之便干一些顺手牵羊的事都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甚至不要是太过贵重的东西,一般都不会被追究。

“你还记得哪些是你们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