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叹气:“问题是,还真不是你自己家的,你自己家是什么概念?顶破天了,得亏你独生子女,也就是你跟你爸你妈,其他人是你自己家吗?”
我不说话了。
确实,其实他说得也没有错。我家人口众多,沾亲带故的裙带关系不说了,就从我爷爷辈的直系说起,人数就够吓人了。
我爷爷奶奶生有二子一女,分别是:我大伯,我爸,我小姑。
我姥姥姥爷生有一女一子,分别是:我妈,我小舅。
我大伯生有:我二哥、三哥。
我爸我妈生有:我。
我小姑生有:我二姐、五弟。
我小舅生有:我四妹、五妹。
我大姐和我大哥,身份特殊,一个是我爷爷当年在花田里犯下的错,一个是我姥姥和前夫的儿子。
我三姐和四弟,是我姥爷故友的遗孤,打小养在我家,也当我自家人了。
这些很复杂,我自己都经常搞混,不用太管,总而言之一句话:家族企业,这些人都有份,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最初的时候,为示公平,我爷爷和姥姥划分股份就留了一手,他俩除了自己那份之外,代持为数不少的部分,省得后来再生孩子没得分。至于其他部分,则平均分配给各位子女(也就是我爸妈那一辈),我们这一代不参与分派,全部继承自家爸妈所持股,原则上是要求一代一代平均分配的,实在不平均吧,其他家也管不了,最多口头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