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荀掩去面上的不自然,道:“多谢参将筹谋。”
章煜挑了挑眉,道:“大帅今日已经透露了大军要开拔之事,现在只等中都传来消息,便确定日子了。”
“……”詹荀还没开口,章煜又上前搂住他的脖子道:“眼瞅着便要走了,今夜陪我去城里吧,带你去好地方,别老自己闷着。”
陪你去逛窑/子?呵呵。你走了,那一屁/股的桃花债还不知道该怎么还。
四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人了解另一个人,当然前提是对方会不会在你面前毫无掩饰。
章煜活的很洒脱,或者有另外一个词语叫放/荡不羁。他活的不加掩饰,活的肆意妄为,所以詹荀不需要费什么心思,就可以轻而易举的了解他。
可是詹荀则相反,他冷静内敛,从不轻易向人剖白心迹。所以,粗心的人觉得他活的低调,细心的人则会觉得他活的憋屈。不论是哪一种人,轻易都很难了解他。
这个很难被人了解的人,从章煜的营房踱回自己住的营房,一路上心中百转千回。
明日要不要去见那个人?
见也无妨,不过是个陌生人罢了,彼此压根都不认识。
还是不见了吧,否则这四年来都白躲了。
若是章煜知道詹荀这个纠结的毛病还没改,少不了又要恨铁不成钢的翻白眼。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半点也没有战场上抽刀杀敌的果敢和血气。
这块铁纠结了一整个下午,黄昏的时候做出了决定,不见。
詹荀虽然瞻前顾后的毛病很重,可一旦下定决心,还是很雷厉风行的。他去箱子里翻了几件平日里穿不着的便装,又带了些干粮,打了个小包袱,换上了一身深色的广袖长衫,去取了匹马,便出了军营。
既然不陪章煜去帅府,只能找地方躲起来,好像一时之间没有比詹村更合适的地方。况且,他对于沈寂溪口中的那“东西”,一直耿耿于怀,也正好借此弄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