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一点后,他知道,自己今天的一切研究成果,估计都不会上学术期刊了。
因为真要是有什么干货,基辛格肯定不让刊的,而是偷偷秘密印发,只给本档派的总统、国务卿、核心档鞭等几个人看。
因为,这方面的技能,从来都是控辩双方水涨船高的。布热津斯基时期,之所以畏首畏尾,就是因为此前基辛格时代那点谎言技巧,渐渐被议员们回过味儿来了。
不好骗了呀。
“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干!对了,后来86年的时候,李根是怎么掩盖‘伊朗门’秘密交易的恶劣影响的?记不太清了,不过好像很失败啊。克琳顿任期内,是怎么掩饰‘拉链门’(莱温斯基案)的‘伪证罪’指控的?诶,这个好像有点印象,前世看哪个涩情报告解读过来着……”
对付“伪证罪”和对付“提供虚假质询意见罪”的法理学原理,应该是一样的吧?
前者在美国的法律体系里,归纳为“妨害司法公正”,而后者是归纳为“妨害立法独立”。
从法益级别来说,这里面可以类比一下。
“要赶紧找出近年来联邦最高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全部关于伪证罪非罪案例的判词和解读!”
在茫茫题海中寻找药房的顾骜,终于抓住了一丝努力的药引子方向。
第284章 他乡遇酸雨
顾骜最终捋出来的课题应对思路,一言以蔽之是这样的:
首先,在“在秘密外交中,如何说谎含糊其辞对付国会质询”这个细分方面,基辛格和其他前人的成果已经够好了。
这些大骗子珠玉在前,顾骜这种段位初出江湖的小骗子实在不敢班门弄斧。
但是,他在总结完现状之后,针对“如何让大骗子们在对国会进行特定撒谎时,撒得更无后顾之忧”这个细分节点,做了一些微小的突破。
具体来说,就是让他们撒谎后不要担心被追究“妨害立法公正”的罪名。模仿后世克琳顿丑闻中、帮助克琳顿摆脱“伪证罪妨害司法公正”的那套说辞逻辑,同样套过来,为秘密外交说谎者“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