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能找到女朋友,这句话现在怎么不顶用了呢?

好不容易哄骗到两三位体格不错的新生,一听每个月必须和燕市体大的篮球生打比赛,就丢盔卸甲的跑了。

百无聊赖的路词转着笔,一抬头就注意到前方个子高高的少年,少年一脸迷茫,一看就知道是新生。

长得还挺帅,身高也不错,是个能够吸引更多妹子的好苗子。

他殷勤地围了上去,“小学弟,要来篮球队吗?认识一下,我叫路词,大三,是燕大篮球队队长。”

从没打过篮球的苏念白断然拒绝,“抱歉,学长,我没打过篮球......”

路词也没放弃,“篮球很简单的,多练练就会了,现在进篮球队的话还会有老成员带你,你这将近一米八的个子不打球浪费了啊。”

“再说,打篮球还能吸引妹子,大学时光,可不就得谈段美美的恋爱,享受享受青春,你说对吧?”

见小学弟不为所动,路词声音渐渐弱了,“打篮球还可以健身健体,锻炼肌肉......”

练肌肉?一直对自己身材不太自信的苏念白神情一凛,“学长,给我报名表。”

*

“喂,你就是燕大篮球队队长?”痞气中带了几分轻狂的声音传进两人耳朵。

帐篷外,站着位身穿黑色涂鸦短袖的少年。

他身形高大,头戴一顶纯黑棒球帽,脚踩限量版球鞋,单手插着兜,嘴里还嚼着口香糖。

视线往上,他的长相极具锋芒,黑发黑眼,轮廓线条凛冽,眼尾贴了张原色创口贴。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右手,拄着拐。

“看来又有新人来了,小学弟你跟我过来,”路词说,“我给你拿报名表。”

苏念白乖乖跟了过去,站在桌旁。

“我高中一直是校队的,我这腿,就是暑假练球的勋章。”顾寻颇为得意地抬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