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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就是这里吗?哥尔·d·罗杰,不是叫玫瑰酒吧么?”甚宝停下思绪,定睛一看,眼前的酒吧简直破烂至极,歪歪斜斜的酒吧招牌,写着海贼王哥尔·d·罗杰的名字,随风恍荡。沾满油污的木门,昏睡干瘦的乞丐,还有墙角下某人呕吐下的秽物,配合着下水道口发出酸臭的气息。

“是的。属下可以肯定就是这家酒吧!原本叫做玫瑰酒吧,后来被店主改作这个名字。”斯摩格一再肯定。

事实上,自从罗杰死后,他生前的一切都成为了人们争相模仿的对象。他的衣着、他的胡子、他的语气,曾经一度风靡蓝海。也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至于他生前经常光顾的玫瑰酒吧就更是成为了商家争相效仿的对象。

几乎一夜之间,罗格镇上就兴起了数十座相同名称的玫瑰酒吧。什么格调、设施皆全,街头流莺、墨镜保镖一应俱全。罗格镇因此拉动了经济,腾飞了一把,玫瑰酒吧一条街也成了游客们必去的游览地点。

三人成虎,久而久之真正的玫瑰酒馆反而被淹没在了无休无止、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之下。这家正宗的酒吧,没有沾上罗杰的光,反而因此越加破败。真是造化弄人,世事难料。

甚宝走进酒吧,就有些庆幸。幸亏自己提前收了斯摩格这条地头蛇,不然定然要因此花费一大堆的无聊功夫,来分辨真假。

酒吧内光线暗淡,当甚宝适应室内外的光强差异之后,竟然发现视野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身影。

看着眼前的瘦弱身影,甚宝怔了一下,接着嘴角浮现出笑意:“竟然是他,这个世界还真是小啊!”

第三十节 我的话,就是证据!

甚宝所见之人,不是他人,正是红马甲,蓝底裤的草帽路飞。

此时他正坐在高高的转椅上,倾听这老店主沉湎于过去的,关于海贼王罗杰回忆。

“这是一个叫做巨人杀手的最终下场。”老店主嘶哑的声线,在昏黄的灯光下,就仿佛是一只手,将名为岁月的精彩画卷徐徐展开。

在他的面前,酒桌上,摆放着一颗巨大的骷髅头骨。有三四个篮球大小,狰狞的白色头骨上,存在一道巨大的恐怖刀口。让人看了,眼前就情不自禁地浮现出巨人脑浆、血水从此伤口中迸发出来的景象!

“这个巨人杀手,可是杀害过几百个海贼的恶党呢。然而……”老店主独酌一口,顿了顿,继续说道,“哥尔·d·罗杰一招就送他上了西天。”

“哥尔·d·罗杰?!”草帽激动起来。

“简直是电光火石!那个巨人杀手挥舞着大刀,有着怪物一般的巨大力量。但是在罗杰面前,就好像是婴儿一般脆弱!那个家伙,是作恶出了名的凶徒。他在临死前,对罗杰说:‘罗杰啊,我要向你致敬。你是永远的海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