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么说,余枫的脸肉眼可见红得更甚,几乎要红到屁股上。
“没有,没有不喜欢。”男孩梗着脖子,“我知道自己喜欢男人,而且你长得那么好看,是我,是我赚了!”
“是吗?”丛暮笑了笑,“会抽烟吗?”
于枫点了点头。
两人在烟雾缭绕里抽完一颗烟,丛暮慢条斯理地将烟按灭在床头的烟灰缸里,接着提身把余枫办了。
只是后来丛暮才知道,余枫做下面那个虽然乏善可陈,当攻可真真是万中无一。
年轻人体力好,资本可观,他又惯会顺着丛暮,回回以把他伺候舒服了为第一要旨,就这么弄到最后,连丛暮都让他激得有些发疯。
丛暮在拉斯维加斯这人造的不夜城待了近两个月,回到伦敦之后,有时找不到称心的伴儿,还会偶尔想起他来。
只是余枫这些年模样变了不少,不仅眉宇间更为开阔,肌肉练得壮硕了些,连肤色也比原先晒黑了,一时便让人有些认不出来。
他性子倒是没怎么变,还跟个孩子似的,心里想什么都能一五一十地让人从脸上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