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承风扒拉了一下里头的金子,狐疑地看了对方一眼:“看来是个厉害的宝贝。”
对方笑了一声:“是一个人,我家公子要一个人。”
大半夜的,去偷人呐?
顾承风摸了摸下巴:“这么多金子,不会是让我去皇宫偷人吧?”
对方笑意更甚:“没那么难,不过是个普通的小公子罢了。”
“那用得着这么多金子?”顾承风又不傻。
“有点儿金贵。”对方说着,从宽袖中取出一张画像。
看到画像的一霎,顾承风的神色僵住了。
怎么会是他?
对方笑道:“他是定安侯府的人,相信以你的本事不难找到他。”
顾承风语气如常道:“这个人有什么好偷的?看着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样子。”
这话其实毫无逻辑,谁偷个小公子是为了让对方干重活呢?
可斗笠男子并未深究,他只是笑了笑,说道:“我家公子喜欢,原本只有一两分喜欢,如今为他受了伤,代价惨重,就越发想要弄到手,不然,岂不是白白损了一条……”
话到这里,斗笠男子突然轻咳一声,停住了。
然而顾承风的脑海里几乎是本能地蹦出两个字:胳膊。
损了一条胳膊。
那个人是——
顾承风猛地睁大眼,捏紧了拳头!
斗笠男子看了看顾承风手中的钱袋,笑道:“这些只是定金,事成之后再付十倍的赏金。”
这是顾承风这几年来接的最大的一单了,十倍赏金,那可是一千两。
说不心动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