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一个粗鲁的男人却让怜月真正感觉到幸福。
曾经让无数男人拜倒在裙下的绝世美女,心甘情愿的服侍自己的男人。
天不亮就起床开火,烧上热水,煮上粥,只等着自己男人起床好有一口招呼的。
“走了!”老狼大口的灌下那碗粥,这粥可是插着筷子不会倒的粥,放在几年前,谁敢想大清早就能喝这样的粥。老狼很知足!
出门走了几步,老狼又回来了,冲着怜月咧嘴一笑,飞快在屋里拿出一个包袱:“殿下赏的,殿下说了过些日子让给咱风光的办办!”
怜月点了点头,目送着老狼飞奔着出了屋门。
包袱里是一臣锦,上等的锦绸。怜月也算是见过世面,可这样的丝绸让他惊讶了。老狼不懂,不知道什么才是好料子,怜月却懂,虽然不比工坊师傅专业,可她是属于用户的,自然知道丝绸有多好。
这丝绸竟然是斜纹的,而且更密,一寸不是六十织,至少在一百五十织的密度。
专业研究丝绸的怜月不经意将包袱之中另一样东西扯出来,那是一条足有枣核大小的珍珠项链。惊的怜月捂住了嘴巴,这样的大小就是把梁师都那里仓库翻到底也不可能有,就是前隋的皇宫也未必。
可这样的东西,却赏给了一个护卫。
这丝绸是锦绸商会之中,三个皇家商号大比拼技巧的成果。别说是市面上,就是皇宫之中都没有,这是用最新的法子,全新的水力织机,相当于四等上三等下工匠级别的织女,精心打造的新品。
全新的,更高端的丝绸,灵感来自于李元兴那条羊毛绒围巾。
理论只有一个字,那就是贵。华贵,珍贵,价格贵,总之就要是贵,贵气十足。
这一匹丝绸如果真正上市,不知道会对原始的丝绸工艺起多么大的冲击。
怜月听老狼提及,他要成为秦王府的家臣,可就是家臣也不可能这样丰厚的赏赐。
怜月不知道,老狼其实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