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久经沙场”的商业老手犯了一个错误。如果那些扬州盐商只送两万两,并提出那个要求,说不定吴世恭也就答应了。毕竟这礼虽重,但还是在情理之中。但是二十万两,确实有些过分了,所以才造成了这么大的误会。因此说,有时候送礼也不是越贵重越好的。
而造成这个误会的原因,除了扬州盐商太想获得垄断权以外,他们还有些做贼心虚,毕竟当时他们曾经暗中商议过,要在汝宁军战败以后,夺取汝宁军盐货的销售区域,所以他们就想出手大方一些,有些弥补自己罪过的想法。可是没曾想现在成了弄巧成拙,而且那些扬州盐商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接着当然是私下沟通了。虽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但扬州盐商也都知道吴世恭不高兴了,于是他们就让与吴世恭关系较好的陆间辰和郭曾庵,与吴世恭私下会面,想要搞清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
之后就是试探、试探、再试探了,到了最后,扬州盐商终于搞清楚了原因。明白这原因以后,他们简直有些哭笑不得,一帮商场老手却犯下了这么低级的错误,这让他们都有些无地自容了。
但不管怎么样,找到了原因就可以对症下药了,于是林家家主他们又重启了与吴世恭的谈判。但是这时候,吴世恭也通过试探明白了扬州盐商的真实心态了,毕竟试探本来就是相互的,所以他当然马上就提高了自己的条件。
接着就是一番讨价还价了,从济宁至汝宁的一路上,双方一直进行着激烈的谈判,最后终于在至汝宁前达成了以下协议:
首先,扬州盐商立刻借款给汝宁军五十万两银子,每年的利息为一分,借款五年,到期本息一次还清。如果汝宁军到期归还不出,可以用耕田来归还,确定的归还价格为每亩二两五钱;
其次,汝宁军将与扬州盐商合股成立一个商行,作为开拓盐场、盐井和盐货销售区域之用。扬州盐商将占商行股份六成,而汝宁军将占四成。不过汝宁军的四成中,有一成是归吴世恭私人和汝宁军高级文武所有。而扬州盐商的六成,规定每家不得超过商行总股份的半成。
当然,当汝宁军开拓新的盐场、盐井和盐货销售区域后,扬州盐商所占的六成,将按照市价向汝宁军购买,而汝宁军自己则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最后,关于商行的未来行动,汝宁军和扬州盐商将没有任何书面协议,也就是说,双方就是口头保证,完全就看汝宁军将来的信誉了。而且扬州盐商也不能对汝宁军的行动有任何提议,一切都要让汝宁军自决,让汝宁军有着绝对的决定权。而商行的管理权,则有扬州盐商获得。
这个协议应该说是皆大欢喜。对于扬州盐商来说,虽然出了五十万两的巨款,但是这不是送,而只是借,又有耕地作为担保,简直是旱涝保收,所以这笔支出本来就是稳赚不赔的。
再加上与汝宁军联合组建了商行,这样就有机会把扬州盐货的生意扩展到整个大明天下,完全达到了此次与吴世恭商议的目的。
而吴世恭也是相当满意。也不用说其他什么,最主要的是,他最担心的财政问题竟然就在财大气粗的扬州盐商面前,轻轻松松地解决了。
第696章 债多不愁
而这个协议还有四个看点:
首先就是土地抵押。说实话,现在的汝宁军自己的土地都很紧张,根本拿不出这二十四万亩土地,虽然交货期是五年以后,但随着汝宁军不断地分配给自己的退役兵丁和到期农奴土地,汝宁军的土地将会更紧张。